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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02 20:0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6-02       报名截止:2021-06-16
根据中共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义务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延市办字〔2020〕12号)、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的实施方案》(延人社发〔2020〕153号)要求,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0年退役未安置大学生义务兵实施方案的批复》(延人社发〔2021〕115号)精神,现将我县公开招聘2020年退役未安置大学生义务兵到事业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2018年前入伍退役未安置大学生士兵共计26人。
二、招聘原则
1.坚持依照政策、积极稳妥、属地管理;
2.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维护稳定;
3.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分步实施。
三、招聘岗位
牛武镇社会保障服务站1人、派出所1人;共2人。
羊泉镇社会保障服务站2人、经济综合服务站1人、公用事业服务站2人;共5人。
张村驿镇社会保障服务站1人、经济综合服务站1人、公用事业服务站1人、派出所1人;共4人。
直罗镇社会保障服务站1人、经济综合服务站1人、公用事业服务站1人;共3人。
寺仙镇社会保障服务站1人、经济综合服务站1人、公用事业服务站1人;共3人。
张家湾镇社会保障服务站1人、经济综合服务站1人、公用事业服务站1人、派出所1人;共4人。
北道德乡社会保障服务站人1人、经济综合服务站1人、公用事业服务站1人;共3人。
交道派出所1人。
吉子现派出所1人。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坚定,品德优良,乐于奉献,无违法犯罪记录;
2.符合富县大学生入伍退役安置政策;
3.身心健康,无遗传疾病史,能适应岗位要求,服从组织分配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有犯罪情形受过刑事处罚或有开除处分的;在招聘期间仍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相关招聘、考试考核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有纹身和刺青的人员和正在执行失信被执行人员;
4.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方法
根据招聘实施方案规定,以考试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6月1日在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6月8日8:00--12:00
报名地点: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
报名资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报名表》等。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聘用考试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三)笔试
时间:2021年6月16日上午8:30--10:00
地点:富县富瑞酒店11楼
考试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法律常识、学术论文写作知识等,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笔试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和下个招聘环节,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测算及比例设置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六)分配及聘用
1.报考人数超过岗位设置人数的,按成绩由高到低分配,超报人员,另行调配。
2.设置的岗位出现空缺时,而其他岗位报岗人数超过岗位设置人数的,实行岗位人员调配聘用。
3.服从岗位调配聘用的人员,实行调配;对于不服从调配分配岗位的人员,按不服从分配和放弃分配对待,取消分配聘用资格,今后不再另行安排分配。
4.对于有不服从分配,起哄、滋生聚众闹事,散布谣言和抹黑政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并将其行为和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一并装入个人档案,今后不得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及政府机构的招聘招录。
(七)体检
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在接到招聘机构通知后,到相关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八)政审
符合条件进入政审环节的人员,应开具个人政审合格证明,交由招聘机构进行审核。政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资格复审及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报延安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合格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十)手续办理
1.公示期满后,将拟聘用人员报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公开招聘文件和招聘通知书,并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调动或参加其他单位招(选)聘(考)。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考生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其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考点至离开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笔试。持“黄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不超过37.3°C,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进入考点,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持“红码”禁止进入考点。不带手机,无法提供“陕西健康码”的人员,必须出具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进入考点。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经医生评估后,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来陕返陕参加考试人员除满足上述所列健康码、体温要求外,还需提供考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六、纪律要求
招聘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纪律,严格操作程序,确保每个环节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格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各个环节都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一旦发现问题,予以严肃处理。